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的原则有哪些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2-30 21:24) 点击:528 |
自诉是公诉的对称,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。 对单位犯罪的立案,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: 一是有犯罪事实存在, 二是这种犯罪事实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。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一样,要追究其刑事责任,首先要有犯罪事实,就是存在体现该单位意志的危害社会的行为,这是刑事案件的基础。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,便无刑事责任可言。 但是,只有犯罪事实这还不够,如果这种行为(犯罪事实)在刑法分则中没有被明确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,也不能立案追诉。与追究自然人刑事责任一样,对单位也必须同时具备立案的两个条件,才能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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